“十三五”期间,市人社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用心、用情、用力全面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三项民生工程,拿出了更多举措、花更多气力,一件件抓落实,在增进百姓获得感上持续发力,多措并举确保人社民生工程各项目标项目圆满完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全面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一)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持续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超2500个,均完成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先后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525人,发放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6800万元;累计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928个,共安置2349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到岗参加就业见习,均完成目标任务,累计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1577万元。
(二)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8万人次,其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3.29万人次,拨付补贴资金1800余万元;开展技能脱贫培训0.5161万人次,拨付补贴资金738.9万元。每年均完成年度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十三五”期间,我市每年均超额完成年度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缴费人数50.8796万元。全市已有26.0736万名城乡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养老金发放水平达122.1元,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局不断强化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每年会同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人社三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与市政府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召开民生工程工作部署会,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民生工程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经办人各负其责;明确市本级和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积极创新,最大程度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1、扩围提标,提高帮扶力度。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不断扩大帮扶对象范围。一是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扩大岗位开发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将民营企业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单位岗位补贴由10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300元每人每月,个人岗位补贴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提升至50%。二是根据省《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除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将16-24岁失业青年纳入见习帮扶对象;根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将就业见习对象扩大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至每人1500元。
2、优化服务,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充分利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和就业困难人员推送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信息。二是搭建就业平台,通过池州市人才网,池州人社、池州日报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推送岗位、举办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会和就业见习岗位对接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精准对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开通网办业务,实现网上全流程服务,做到“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3、强化激励,就业更加充分。对见习期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人数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对未被留用人员做好创业跟踪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全市就业见习期满后再就业率99%。
4、强化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信息系统对开展情况和资金补贴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民生工程,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尤其是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岗位适应能力作为落实民生实事的关键所在,切实抓紧抓好。
1、坚持多元推进,提升培训工作质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职业能力培训推进工作会议,建立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市人社局牵头主抓,市直行业业部门、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动员发动。按照纵横贯通方式,每年对县区、市行业部门、职业院校实施任分分解,动员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组织共同作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是推进政策落实。通过以会代训、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先后举办多期园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政策培训班、培训机构政策宣讲会和行业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推进会等,让政策落深落细。四是优化培训程序。在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栏”,公布省、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工种、培训机构等信息。依托“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编印解读了《安徽省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积极推进企业通过电话、口头等便捷方式登录账号、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简化开班申请程序。印发《关于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资料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培训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材料由企业自主保管存档,且存档期不少于5年规定,并签订培训承诺函,要求培训单位负责人对培训过程真实性负责。五是扩大培训工种范围。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种不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限制,根据培训合格情况给予企业补贴。支持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按每人每天100元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
2、突出培训特色,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市场缺什么,我们就培训什么。整合职业培训资源,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市场就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各县区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也都有自己的特色,如青阳县在培训需求调查基础上,针对农村电商日益发展的现状,开设了农村电商培训班;针对茶叶种植需求,专门开设了茶叶加工种植培训班,受到了参训对象欢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贵池区采取送学入村方式,针对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和市场特点,强化食用菌种植、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多个工作培训力度。
3、着力长效发力,确保培训持续有效开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长效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明确重点群体免费技能培训政策。依托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诚信培训机构,围绕地方特色产业,面向贫困劳动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二是要求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以及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围绕本行业领域工种(项目)为当地中小微等各类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服务。三是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对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技能型人才,且在岗3个月以上的,比照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了重要成就,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人群全覆盖,通过建立科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调整机制,按照“小步快走”方式,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心里很踏实,百姓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1、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媒介开展政策宣传,使“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创新缴费方式,积极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利用手机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缴费,通过“皖事通”APP查询参保信息、发放信息、缴费信息等基本信息,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建立社保扶贫工作台账,做好2020年度社保扶贫数据核实,落实代缴政策。四是积极开展保费征缴工作,以信息核查为抓手,精准落实社保扶贫政策,下乡督促五类人群扶贫工作。五是开展集中征缴行动。六是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六是实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安置保障工程。围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针对退捕渔民的不同就业需求,按照“稳妥转产就业、确保渔民安置到位”的目标要求,通过“定向培训、专场招聘、扶持创业、托底安置”等举措对退捕渔民实施精准帮扶,让广大渔民上岸后稳得住、能致富。我市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共2575人,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退捕渔民1780人,需转产安置的1591人,目前已全部转产转业。其中企业吸纳827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345人、渔业产业安置41人、务农25人、公益岗位安置88人、其他形式就业265人。符合条件应参保2022人全部参保,参保率100%,按人均3000元标准享受政府缴费补助。
2优化服务,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一是发挥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作用,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广安徽政务服务网和安徽省阳光就业办事系统应用,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指导服务对象网办平台申请各项业务。各类补贴均采取首次现场办理、再次网上办结模式进行,不断优化了业务流程,切实做好“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按月将到龄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名单第一时间分发到基层经办机构,由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通知个人,及时办理相关待遇领取手续。二是开展基层培训,提升经办能力。积极组织县、乡镇、村三级经办人员参加市级城乡居保业务骨干培训班等;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强化培训,充分利用就业扶持工程、技能脱贫培训、城乡居保、劳动监察等工作在年初布置,年中推进,年终考核之机,多次开展镇、村两级经办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并指导乡镇举办的村级协办员业务培训班。三是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狠抓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门类档案按要求归档明确,分类清楚,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组件合理,各项软硬件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2017年顺利通过省级城乡居保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验收,并达到优秀等次。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一是进一步提升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岗位开发质量。结合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调整机遇,进一步规范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岗位开发,提升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岗位开发质量;充分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岗位;增强岗位开发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逐步提高岗位开发安置率;及时通过网站、室外大屏、橱窗等方式公示公告岗位安置情况,实现岗位管理开发考核等工作规范科学。二是进一步创新就业见习政策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准确公开就业法规、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网站办理就业见习相关业务。
(二)技能脱贫培训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程
一是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加大培训力度。把职业技能培训与发展壮大现代装备制造、现代化工、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结合起来,培育打造电子信息、旅游、大健康等高成长性产业职业技能工种品牌。二是围绕重点群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内容上,针对培训对象和贫困劳动者市场择业需要,突出技能训练,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率,以此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三是做好培训供给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依托公办职业院校、民办诚信培训机构,围绕地方特色产业,面向贫困劳动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以及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围绕本行业领域工种(项目)为当地中小微等各类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四是抓好培训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督查、结业考核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重点了解培训课时、培训效果及培训对象满意程度,确保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取得实效。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是进一步强化城乡居保基金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抓待遇支付管理,抓制度建设,推进业务经办标准化建设;二是继续推进社保扶贫工作,推进社保卡发放启用;三是持续做好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保落实,业务部门之间要对口搞好衔接。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