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 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原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池政办〔2010〕95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规范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综合管理;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命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命的具体事宜。
(十)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减少1户。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纳入原池州市人力资源保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2 |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3 |
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4
|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5 |
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
6 |
池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
7 |
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
8 |
池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第二部分 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297.0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297.0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0.2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2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5.42万元,占72.4%;上级补助收入52.07万元,占0.6%事业收入164.58万元,占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62.44万元,占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16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0.59万元,占45%;项目支出4474.09万元,占5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83.7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983.7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0.36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是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9.2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2.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5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17年1-6月份退休人员工资由我局发放,2017年7月由社保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2.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51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2017年1-6月份退休人员工资由我局发放,2017年7月由社保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20万元,占10.81%;教育(类)支出66.90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类)支出32.44万元,占0.6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63.54万元,占5.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8.29万元,占79.6%;其他支出(类)支出47.90万元,占0.93%;住房保障(类)支出85.08万元,占1.6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24.42万元,支出决算为516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失地农民保障金83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54万元,占30%;项目支出3631.82万元,占7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考试中心年初预算数40.85万元含项目支出,所以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调整科目后预算为363.3万元,支出决算为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61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参保人数过高。用于全市城乡居保补贴。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支出(项)。年初调整后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专家津贴。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年初调整后预算为1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调整后预算为4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4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5.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及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56万元,调整后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5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工作需要追加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79.69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未全部完成。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1-6月份退休人员工资由我局发放,2017年7月由社保发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72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未全部完成。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混浊,因此决算支出小于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59.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未全部完成。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8.3万元,支出决算为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7.7万元,支出决算为80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财政追加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9.81万元,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1-6月份退休人员工资由我局发放,2017年7月由社保发放。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08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动。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调整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16.2万元,本年支出81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6.2万元,支出决算为8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全市失地农民保障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87万元,比2017年减少51.16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行政运行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只列报车辆数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根原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