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皖就〔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审核人数(人) |
补贴金额 |
1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13 |
65000 |
合计 |
13 |
65000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