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尤其疫情期间,东至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就业脱贫工作,始终坚持“底数有摸排、帮扶有载体、服务有力度、政策有保障、整改有成效”的“五有”工作思路,成立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深入镇村、企业、扶贫车间,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的就业脱贫实际问题,有序帮扶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
一是底数有摸排。县人社局联合县扶贫部门,对16-59岁内的有劳动能力贫困劳动者的就业情况进行了全面准确摸排,建立了基础台账,显著提升了帮扶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贫困劳动者实现动态清零。同时加强人社扶贫两部门数据的衔接比对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数据的科学性和可用性,让就业脱贫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二是帮扶有载体。就业脱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县人社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县内企业以及扶贫公益性岗位等重要载体建设,让帮扶载体遍及每个乡镇,充分吸纳贫困劳动者实现就近就业、脱贫增收。目前全县共建5家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129人,其中贫困户26人。累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000个,现有在岗贫困户762人。
三是服务有力度。疫情期间,县人社局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定期精准推送企业岗位信息,确保每名贫困劳动者都能接收到3次以上的岗位信息推送服务。在开展网络招聘的同时,先后在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乡镇举办了7场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共达成就业意向4500余人,其中贫困劳动者近200人。先后组织9批次点对点包车运输178人次,其中贫困劳动者15人。另外,进一步丰富技能脱贫培训的内容,目前已组织106名贫困劳动者开展了技能脱贫培训,培训内容从传统的种养殖技术拓展到月嫂、家政服务、服装、养老护理等多个实用领域,多角度地提升了贫困人口就业技能。
四是政策有保障。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县人社局联合县财政部门,调整了部分就业补助资金标准。如扶贫车间的个人补贴由200元调整到400元,车间运营补贴由2000元/人调整到3000元/人。扶贫基地的个人补贴由100元/人调整到200元/人。另外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奖励2000元/人,进一步强化企业“贫困劳动力是香饽饽”的意识,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提高县内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整改有成效。县人社局积极认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督导组督导检查问题、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等,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求长效”。如在整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合理问题过程中,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对所有扶贫公益性岗位摸排,建立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同时县乡联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核查人员在岗情况,杜绝变相发钱、冒名顶替等问题发生,切实发挥扶贫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帮扶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