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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实施细则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1-2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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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人社秘〔201940


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池办秘〔2018139号)精神,现将《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128

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

就业创业若干政策(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保障来池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的就业创业需求,根据《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池办秘〔2018139号)有关精神,现就有关政策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等高校毕业生以及取得相应技能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一)自2018912日起,在我市新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需自主创办企业满1年且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二)自2018912日起,我市企业(不含国有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需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三)自2018912日起,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需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二、补贴项目

(一)生活补贴

1.保障办法。对新引进(包括新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税后)的20%给予个人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申报提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高校毕业生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

企业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证明;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高级技师(生活补贴部分):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

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高级技师(工资薪金补贴部分):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工资性补贴申请表(附件2);

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2)申报时间:生活补贴每满半年或一年申报一次,工资性补贴每满一年申报一次。

备注:新引进技师工资薪金补贴按《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池政〔201751号)执行,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间参照本规定。

(二)见习补贴

1.保障办法。支持企业建立见习基地,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计划,见习期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期长3-12个月。对见习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见习基地,按吸纳人数给予见习基地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提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附件7);;

《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8);;

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打卡发放金额汇总表》和见习人员银行卡转账生活补助流水单。

留用人员一次性奖励,单位须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2)申报时间:每满半年申报一次。

备注:组织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间参照本规定。

(三)研修补贴

1.保障办法。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给予5000元的研修提升补助。

2.申报提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研修补助申请表》(附件3);

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凭证。

2)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备注:对新引进高级工、技师研修补贴按《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池政〔201751号)执行,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间参照本规定。

(四)创业补贴

1.保障办法。对在适用对象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创办企业,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创办企业招用人员符合适用对象范围的,享受净增招用1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2.申报提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对象学历证书;

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凭证;

申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对象须提交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学历证书或高技能人才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名册。

2)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五)金融扶持

1.保障办法。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与天使投资基金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服务。对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创业(含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给予10万元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期限3年。

2.申报提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池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计划及推荐审批表(整贷直发)》(附件5);

《创业担保贷款自然担保人保证审核表》(附件6);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夫妻双方及18

60周岁家庭成员均要复印);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地租房协议(自用房经营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

申请对象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六)职称评审

1.保障办法。对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按规定定助理级;取得博士学位的,按规定定中级(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等中、初级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对首次认定过或者经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2.申报提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单位主管部门推荐认定的申报报告1份(原件);

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的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

申报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2)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向企业纳税所在地人社部门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人社部门受理后,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申请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学历证书及单位性质、单位纳税区域情况等,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确定拟享受相关政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结束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拨付申请人补贴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和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池州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的各类企业及其所引进人才的申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负责受理本县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和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县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及其所引进人才的申请。

(二)在市、县两级设立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人才就业创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咨询辅导、协助办理落户、人事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其中,市级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就业人才服务窗口(暂设在市人才市场)。

(三)本政策中资金的支出,除已经有明确的支出渠道和分担比例外,按引进人才的所在区域,由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按3:7的比例分担。其中市财政分担部分,各地人社部门要在次年元月15日前将当年所发相关补贴报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由各地财政部门向市财政局提交申请。

(四)上述对象享受政策所涉期限为2018912日至2021911日。

(五)本政策所称企业,是指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

(六)本政策与我市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或技能等级


毕业时间


参加社保时间


工作

单位



经办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社 保 卡开户银行


社 保 卡

银行账号


申请人

承 诺

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学历情况确认:

经学信网查询,申请人系

月毕业 (学历) 学位毕业生。

经办人:

盖章

复核人: 年 月 日

社保参保确认:

经查询,申请人自 月毕业后参加我市社保五险养老、医疗两险(√选)社保缴费 月。

经办人:

盖章

复核人: 年 月 日

受理科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工资薪金补贴申请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业

(工种)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编号


联系

电话


新引进

时间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本次申请补贴起止

时间


申请人

承 诺


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补贴期内企业支付给个人工资薪金总额(税后)


申请工资性补贴金额


企业确认申报意见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研修补助申请表




性 别


出生

年月


职 业

(工种)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编号


联系

电话


新引进时 间






首次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申请人

承 诺

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引进

企业

确认

申报

意见








年 月 日

人社

部门

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4

池州市新引进人才创业补贴申报表

(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单位地址(申请人住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申请项目、金额及理由

申请项目

  1. 创业补贴;

  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请

金额


相关证明

材料附件数


申请该项资


申请人承 诺

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初审意见




(公章)


附件5

池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计划及推荐审批表(整贷直发)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街道、社居委(村)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就业创业(就业失业登记证)证编号


申请人对象类型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2、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人) □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村官 □ 留学回国学生)□6、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9、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10、高技能人才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与贷款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申请贷款项目


自有资金


申请贷款额度


申请贷

款期限


项目经营地点

或地区


反担保

方 式


一、个人主要工作经历,自主创业的想法、安排下岗失业人数:

三、产品或项目的市场前景和成本盈亏分析:

四、投资计划、生产经营安排及还贷付息计划:

五、创业者个人及家庭成员征信情况:

以上本人填写内容真实。

申请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的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系我辖区居民,社会信誉较好。

( )同意推荐。创业贷款贷款申请人在我辖区创业,社会信誉较好。

( )不推荐。理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资格审查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第 类贷款发放对象,同意推荐。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审核放贷意见


( )同意放贷。经核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有偿还能力,征信良好,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 )拒贷。理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贴息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创业担保贷款自然担保人保证审核表

(整贷直发)

保证人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名称


是否正式在编人员


职务


月工资额(元)


保证承诺


本人愿意为 贷款(金额) 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若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本人无条件同意按月从个人工资(含奖金、年终奖等各种福利)账户中扣款还贷。除按最低工资标准为本人预留生活费外,其他部分本人同意单位扣留用于还款,直到清偿本息为止。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保证人 单位意见


     同志,系我单位正式(聘用)职工,月薪(大写):           元。同意该同志工资作为连带责任担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意见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

见习基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部门和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接收见习人员数(人)

补贴标准(元//人)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元)


1000


补贴标准(元/人)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元)

100


补贴标准(元/人)

见习指导补贴(元)

200


留用见习人员数(人)

补贴标准(元/人)

留用见习人员补贴(元)


1000


申请见习补贴总金额(元)


申请单位开户

银行及账号


当地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机构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 号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

时间

专 业


学历


见习

岗位

见习

(天数)

补助金额(元)

是否

留用

见习生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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