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池州市人社局 > 县域传真

县人社局完成2019年度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定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东至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东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14:59
[字体:  ]

近日,东至县人社局按2018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面完成对2019年到龄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算工作。

按政策规定,2019年退休人员核算待遇时应以上年度(即2018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进行养老金核算。由于2019年5月,省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应的社平工资参数不再采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是采用包括私营单位职工在内的全口径社平工资。全口径社平工资要低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确保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待遇不降低,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出台之前,为了不影响2019年到龄参保人员按时享受养老金,依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该局暂按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预发了基本养老金。

新基数公布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调整计发基数,积极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此类人员的养老金。截至目前,全县2019年度775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差额部分将随同4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