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9号)通知要求及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依据2018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433元/月),我县社保经办机构对2019年度退休人员开展待遇重核工作。此次重核主要涉及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在调整范围。按照2018年度安徽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对退休人员计发公式中的基数进行调整,由此前预核的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61元调整为6433元,并按照新的基数重新核算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后的待遇将于4月份落实,从退休人员退休时间执行并补发差额。
此次符合重核条件的退休人员共计448人,养老待遇人均上调188.80元,补发金额693250.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