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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社局全面落实“免减缓”惠企政策

阅读次数: 作者:东至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东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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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东至县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是“免”。2020年2-6月,免征487家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基本养老保险费2675万元、失业保险费95万元、工伤保险费125万元。

二是“减”。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18家大型企业、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繳费部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和人员,不包括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三是“缓”。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确保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东至县人社局及时会同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研究简化业务流程具体办法,通过参保企业微信、QQ群对有关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申报程序、退费、划型等企业关注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及解读。企业划型工作3月16日前完成,并对形成认定的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名单对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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