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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池州市市本级部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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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2)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审通过,拟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等18户企业进行失业保险费返还(详见附件)。现对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部分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214日至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2088226)或市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2020581)反映。

 

附:池州市本级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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