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构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池秘[2016]175号)中提出“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293号)要求,青阳县2019年度在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工作,近期获得市人社局批准。
根据实施方案,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体制,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下一步在全省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具有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工作机制。
为此,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和企业组织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强化就业培训服务机制、推进文化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权益救济体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综合评审机制;二是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工资分配指导与调控制度、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福利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企业内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按照实施步骤,2020年1-2月为准备动员阶段,3-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1-12月为总结考评阶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三方和县开发区将大力协作,共同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