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一是以《待遇领取人员动态管理信息表》填报为抓手,强化待遇领取人员动态管理。各村每月3日前填写当月《待遇领取人员动态管理信息表》报乡镇,各乡镇5日前报县城乡居保中心。
二是以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为抓手,加强养老金发放管理。转变认证方式,取消集中认证,改为由工作人员主动查找识别,走访慰问等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以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比对为抓手,杜绝待遇重复领取。定期对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数据,查找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下发《重复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告知单》。2019年,县居保中心按规定对7人暂停发放待遇,追回多领的养老金1.855万元。
四是以健全落实规章制度为抓手,从内部避免风险。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抓住基金管理中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找出风险点,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点的管理。
2019年,青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04.6万元,支出6646.1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91亿元。基金按照基金管理规定存储,确保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