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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中断缴费人员有关政策解答

阅读次数: 作者:征缴中心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0-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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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策对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3〕14号和人社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应于当年足额缴纳本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断缴费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中断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合并计算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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