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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池人社发〔2017〕3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9-0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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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加大政策普及宣传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考核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资金补贴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地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人社局、财政局反馈。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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