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拟对以下11所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3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停止办学:池州市龙鑫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优盛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金兰职业培训学校。
8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未申报年检评估自查报告、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池州市皇后电动缝纫培训学校、池州市恒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思博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博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锦乐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海源纺织服装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皖江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九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2037829 2020581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