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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公告

阅读次数: 作者:职建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3-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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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拟对以下11所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3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停止办学:池州市龙鑫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优盛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金兰职业培训学校。

8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未申报年检评估自查报告、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池州市皇后电动缝纫培训学校、池州市恒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思博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博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锦乐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海源纺织服装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皖江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九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2037829  2020581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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