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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8年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池人社发〔2018〕3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通过,拟对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122户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现对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7日。如对上述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上班时间向市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2022115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