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人社党委〔2016〕1号
各支部:
现将《2016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
2016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2014—2018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6年市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适应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的要求,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全面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着力构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机制,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促进人社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训班次和内容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实际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一)在职党员春季培训。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各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培训对象为局机关、各直属机构在职党员。培训时间安排在春节假期上班第一周,2月15日按要求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市直党员集中学习。主要培训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新党员培训班。组织参加市直工委统一安排的新党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2015年新加入党组织的预备党员。主要培训内容: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标准与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党史党风党纪教育、先进性教育等。通过培训,帮助新党员深化对党的认识,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知党、信党、爱党、为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务干部培训班。安排机关党委委员参加由市直工委组织实施的党务干部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日常党建业务知识,把握党建工作规律,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各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审定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列入2016年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制度、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发展党员的程序等基本理论知识。通过培训,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五)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由机关党委会同各支部按规定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并作好记录,严防走过场。市局主要领导、各党支部负责人每年要上一次党课,支部每月至少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认真抓好每年1次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培训内容: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学习培训。
三、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务实、保障上更加有力。
(二)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支部要根据《2014—2018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直工委以及机关党委制定的学习、培训计划,拟定本支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党员教育培训。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党建目标考核和党员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三)积极配合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支部要针对各类培训早作安排,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要求,强化意识,加强管理考核,妥善协调好工作,减少工学矛盾,确保参训人员集中精力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