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开发区工委政治处,平天湖风景区工委政治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池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池人社发〔2016〕19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17〕63号)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市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市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1.非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工种)的通用工种(见附件1)。
2.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没有开考等级的工种(见附件2)。
二、统考时间
全市统考时间为7月15-16日。
三、考务要求
(一)报名条件
1.认真做好报名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鉴定信息,解答考生咨询,按规定做好报名受理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2.各县、区和九华山风景区负责组织本辖区高级及以上等级职业(工种)报名工作;市直和中央、省驻池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本单位技师及以下等级职业(工种)报名工作。
3.全市统一鉴定二级职业资格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破格条件仍按《关于做好2006年技师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6〕111号)规定,第三条申报条件、第四条破格申报条件暂停执行。其他等级申报条件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4.严谨报送统考数据。各地要确保统考数据报送及时、规范、准确,数据报送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1、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池单位人员,省、市属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学生(员)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现有等级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4张两寸照片、工作证明,并填写《池州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3),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同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附件4)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名;各县、区属单位人员及社会从业人员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由各县、区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全市统考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8日。
联系电话:0566 - 2037829
(三)考务工作
1、2017年全市统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按照《安徽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和《关于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等七项考试规章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实施。
2、全市统考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规定收取。
附件:1.非全国、全省统考职业(工种)的通用工种及目录
2.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没有开考等级的工种
3.池州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登记表
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