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局牵头起草了《池州市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0月9日止。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296705863@qq.com。
(三)信函邮寄至: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4楼池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邮编:247100,联系电话:0566-3268003。
附件:池州市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9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池州市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公开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0月9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