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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送达公告(2026年第三批)

来源: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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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刘德轩、彭刚等两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已依法作出鉴定结论,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方式均无法向本人或用人单位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刘德轩、彭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告如下: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路与东湖路交叉口)207办公室领取结论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服,可自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2026年第三批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送达对象

职工姓名

鉴定项目

鉴定结论

结论书编号

1

池州市广通科技有限公司

刘德轩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十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6]0956

2

彭刚

彭刚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九级

池州因工鉴定[2026]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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