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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开发指导中心审核,同意认定池州江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三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2272、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指导中心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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