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徐家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已依法作出鉴定结论,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方式均无法送达鉴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徐家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告如下: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路与东湖路交叉口)207办公室领取结论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对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不服,可自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2025年第四批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送达对象 | 职工姓名 | 鉴定项目 | 鉴定结论 | 结论书编号 |
1 |
安徽博洋劳务有限公司 |
徐家玉 | 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 九级 | 池州因工鉴定[2025]0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