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市本级公开征集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征集范围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用人单位一个自然年度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不超过 10个。
二、岗位安置对象
已被我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未享受完)且处于非稳定就业状态。
三、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工资(不低于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按规定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个人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岗位申报
有岗位需求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直接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劳务派遣企业需另提供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五、有关事项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受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人社综合服务窗口(清风东路109号)或市就业大市场一楼综合窗口(清风西路129号)。
联系电话:3211949、3219859 电子邮箱:ahczjyj@163.com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