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有关规定,现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人数(人) |
申报补贴资金(元) |
1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9 |
27000 |
合计 |
9 |
27000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