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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价确认池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的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劳动关系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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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池三方字〔2022〕1号)的要求,经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区(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价、推荐、公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复核,拟评价确认贵池区人民政府秋浦街道办事处等5家单位为“池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乡镇(街道)”,拟评价确认贵池区人民政府秋浦街道办事处孝肃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0家单位为“池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社区(村)”、拟评价确认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为“池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不含休息日)。如有不同意见,请致电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6-2022036    0566-2023469

附:池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名单   



池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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