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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调度会

阅读次数: 作者:基金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2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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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日,全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调度会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江兴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社局、国家统计局池州市调查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人社局、各县区调查(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运行及增长情况,分析工作难点及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及考核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及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作口头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前不久,省党代会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擘画了全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忠诚尽职、奋勇争先、拉高标杆、争创一流的导向鲜明,在此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明确了“增速居前列,人均争上游”的目标定位。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瞄准省委明确的“城镇居民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实现年度增收工作良好收官,对于今后五年工作至关重要。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8%,居全省第十一位,绝对值距全省平均水平尚有不少差距,增收工作形势严峻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共同发力,集中攻坚,聚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确保增收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要加强运行调度抓弱项,总结成功做法树亮点,攻坚克难,拼搏竞进,以事争一流的责任担当推动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圆满收官。


会议要求,一要把促进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改善社会创业条件,着力推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三要持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覆盖面,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四要进一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劳动报酬在经营中的比重。五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各项考核指标牵头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增收工作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发起冲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增加居民收入。六要强化弱项指标分析和工作调度,建立完善增收工作通报机制,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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