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有关要求,现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等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 |
1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5 |
15000 |
2 |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3 |
19108.88 |
3 |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
10 |
32880.83 |
合计 |
18 |
66989.71 |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566-2022115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