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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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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党群工作局,中央、省驻池有关企业,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年度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部署,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21年名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遴选条件

“名师”遴选对象为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或达到相应技能水平,在劳动年龄内、具备履行带徒任务正常身体条件,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不低于带徒协议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2、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3、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4、被授予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类的称号;

5、被所在单位聘为技师、技术技能专家或列入紧缺型技术、技能人才等,并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高技能人才。

对入选市级名师的,按照带徒人数,分别给予8000元、10000元、12000元一次性带徒津贴;对于入选省级名师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

二、师徒关系认定

1、师徒关系应遵循双向选择、自愿建立、单位认可的原则确定。每位名师每期带徒1-3人,其中至少1人为本单位职工。“高徒”遴选对象为:在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员。

2、名师所在单位应组织名师、徒弟签署《名师带高徒协议书》(附件3),名师带高徒协议期限为2-4年,协议到期且完全履约的,可再次申报带徒任务。

3、师徒职责履行好。名师主动向徒弟传授本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绝技绝活,带领徒弟开展技术创新、项目攻关、对外交流等活动,引导徒弟树立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高徒自觉接受名师指导,刻苦学习,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活动。名师所在单位为名师开展带徒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及工作场所。

三、名师遴选程序及资料

名师遴选工作应当遵循公开、择优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重点面向制造类单位开展,并根据我市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兼顾生产服务性单位和非物质文化类项目。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师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2.业绩材料(800字左右);

3.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经市人社局确认后退回),复印件3份。

四、推荐申报名额

全市计划遴选20名技能名师,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分别推荐3-5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台县分别推荐2-3人。中央、省驻池企业、市属企业有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名师带高徒的遴选推荐工作,把名师遴选工作作为推进技工大省建设、弘扬工匠精神的关键举措抓实抓细,要扩大遴选范围,保证遴选推荐对象有广泛的代表性。

2、各地应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池州市名师带高徒实施细则的通知》(池人社秘〔2018〕23号)要求,认真遴选名师,经县区(管委会)初审后202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名师遴选资料报送市人社局。中央、省驻池有关企业,市属有关企业(非园区企业)推荐对象,经单位初审后,推荐资料可直报市人社局。

联系人:程君

联系电话:2037829

邮箱地址:1965607869@qq.com

 

附件:1.名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名师带徒遴选情况汇总表

      3.名师带徒协议书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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