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要求,现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就业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申报培训机构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标准(元/人)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资金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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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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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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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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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53000 |
合计 |
53 |
53000 |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2088620)或市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2020581)反映。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