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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1-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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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贵池区杏花村街道池口社区等4个社区为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贵池区墩上街道永岭村等16个村为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根据《池州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按8000元/个、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按5000元/个予以补助,此次市级充分就业基层平台补助共计11.2万元,其中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3.2万元,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8万元。现将2019年度市级充分就业基层平台补助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6-2030157。

 

 


2020年11月20日



2019年度市级充分就业基层平台名单

 

一、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4

贵池区2: 杏花村街道池口社区、清溪街道白沙社区;

东至1个:大渡口镇渡口社区;

开发区1个:平天湖社区。

二、市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村16

贵池区4:墩上街道永岭村、乌沙镇横塘村、梅村镇黄田村、殷汇镇沧埠村;

东至县4个:东流镇张岗村、木塔乡苏村村、洋湖镇北山村、张溪镇葛仙铺村;

石台县3个:仁里镇高宝村、丁香镇西柏村、大演乡新村;

青阳县4个:木镇镇新竹村、丁桥镇天屏村、庙前镇双石村、杜村乡西河村;

九华山1个:九华乡代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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