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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20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阅读次数: 作者:监察支队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8-0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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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规定,池州市人社局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如下:


一、安徽池州百川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行政处罚案

安徽池州百川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2559234545R;地址:池州市经济开发区清溪路223号,法定代表人:朱水生。

2019年8月7日,池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投诉线索,称安徽池州百川液压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2019年8月8日,池州市人社局依法立案受理并于当日依法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但该公司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不提供相关材料。2019年8月19日,池州市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整改义务。2019年9月2日,池州

市人社局在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后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池州唯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行政处罚案

池州唯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NNRK67P;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香江华庭6幢S301,负责人:沈海峰。

2018年下半年以来,池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接到多批次关于池州唯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劳资纠纷的投诉,且公司处理不积极,致使投诉当事人反应强烈。经查,因池州唯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双方因工资标准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2019年8月20日,池州市人社局依法立案受理,经过相关证据固定,池州唯依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与127名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2019年8月22日,池州市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全面整改,尚有80名劳动者未补签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9月10日,池州市人社局在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程序后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人数80人每人罚款450.00元的

标准共计罚款人民币36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池州韵江南养生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

池州韵江南养生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TNPB35W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百牙西路北侧汇安1幢;法定代表人:余安东。

2019年9月16日,池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池州韵江南养生服务公司拖欠工资的投诉,在接待登记过程中,发现池州韵江南养生服务公司涉嫌使用童工的线索。

2019年9月20 日,池州市人社局对该公司使用童工线索进行立案处理,经查,池州韵江南养生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18日至2019年9月15日使用童工邹某呈。2020年10月15日,池州市人社局在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后对该公司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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