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人社局成功办结王某等30人诉某建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20.9万元工资得以及时兑现。案件成功办结得益于县人社局因案施策,通过引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及时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农民工在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工资支付等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创新构建“劳动监察+人民调解”维权模式,使调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工资拖欠人如不按期履行协议内容,农民工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举借助司法强制执行力,从根本上促进协议的履行,对于劳动争议的快速化解,减少行政执法成本和司法成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为快速依法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