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池州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池人社〔2020〕33号)规定,现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给予就业补贴(第一批)予以公示:
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566-2020581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