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足抓早抓细,认真谋划思考2020年劳动监察重点工作;保持工作韧劲,做到工作有序衔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监察维权工作。
早宣传。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疫情期间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文件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公布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索引,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为疫情期间全面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重考核。根据《池州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全力打好“治欠保支”战。从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细化落实,切实做好市级考核的自查、市政府对我县政府考核以及迎接省级考核准备等三项工作。
重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电话、企业QQ交流群等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重点加强对用工密集的建筑领域、加工制造领域企业复工后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等最新动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诉求,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疫情防控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咨询50余次;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在线指导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等10家企业就劳动者工资、休息休假及加班工资等方面进行自我排查;58件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得到第一时间受理和满意答复,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