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池州市人社局 > 社会保险 > 失业保险

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就业科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9-20 16:09
[字体:  ]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局四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281号)、《关于印发市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19〕39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市人社局审核,现将拟给予2018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市纪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66-2030157

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  0566-2088226

 

附件: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