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局四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281号)、《关于印发市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19〕39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市人社局审核,现将拟给予2018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市纪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66-2030157
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 0566-2088226
附件: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