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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有经济企业人才和年金管理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2-1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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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华山风景区人事局、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市人社局专技科、养老保险科、规划与基金科,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直国有企业:

    根据全省人社系统报表和数据网络管理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公有经济企业人才、年金管理统计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

    (一)报表范围

    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报表PM1- PM10为年报(次年3月15日前报送),共10张,包括《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增加减少情况》(PM1号)、《各类型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基本情况》(PM2号)、《公有经济企业分行业经营管理人才基本情况》(PM3号)、《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PM4号)、《公有经济企业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PM5号)、《公有经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分行业情况》(PM6号)、《公有经济企业分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情况》(PM7号)、《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情况》(PM8号)、《公有经济企业工人分行业情况》(PM9号)、《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工勤技能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PM10号)。

    (二)职责分工

    池州市PM1- PM10年报表由各级人社行政专业技术部门牵头汇同规划与基金科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各县区人社部门、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市直国有企业负责填报。

    (三)上报时间

    各地、各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科,市专技科汇同规划基金科汇审后通过网络版报省。

    二、企业年金管理报表

    (一)报表范围

    1、《企业年金管理情况》(FR1号)和《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情况》(FR2号)为年报表。FR1号、FR2号表分别于2018年2月15日前和2018年7月15日前分别报送2017年报和2018年半年报。

    2、《职业年金管理情况》(FR3号)、《职业年金受托管理明细情况》(FR4号)、《职业年金受托管理明细情况》(FR4号)、《职业年金账户管理明细情况》(FR5号)、《职业年金托管明细情况》(FR6号)、《职业年金投资管理明细情况》(FR7号)为季报表,FR3- FR7于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二)职责分工

    FR1- FR7表由各级人社行政基金监督部门牵头审核汇总逐级上报。各级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汇同养老保险科填报,报同级人社行政基金监督部门。

    (三)上报时间

    FR1- FR2表于2018年2月15日前(2017年年报)和7月15日前(2018年半年报)报市人社局规划与基金监督科。FR3- FR7于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其他报表报送事项

    其他相关报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统计年报2018年定期报表及数据网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18〕2号)要求,认真做好对口省月、季、年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上述报表样式、填报要求及逻辑关系等请在市人社局规划与基金监督群271310232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66-2022089 

    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电话:0566-2037587

    附:PM类和RM类表样及指标说明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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